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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5年中考招生政策解读

文章来源:洛阳市教育局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8日 点击数: 字体:

【来源】洛阳市教育局


依据洛阳市教育局中招文件精神,对涉及中招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
  分配生
  今年,我市市区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计划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明年拟超过55%。这50%的分配生比例是指普通高中统招计划的50%,不包含择校生
  ●分配生指的是省级示范性高中拿出部分招生名额分配给各初中,录取时,分配生最多可享受统招线下降50分录取的优惠
  ●分配生政策是为了抑制初中择校热,均衡学校间的发展采取的措施,让薄弱初中的优秀学生也有机会上重点高中
  ●成为分配生条件:
  1.具有本校毕业生年级学籍且在本校就读3年(外区搬家正常转入者除外)
  2.分配生中招报名志愿须与录取学校一致,且只针对第一志愿
  分配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中招考试,按分配生基本条件及下达给本校的有关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分配生名额,依据统招录取分数线,可降50分录取。分配生名额未完成的,空缺计划将转录统招生
  ●今年洛阳城市区接受分配生的学校为:洛一高、市三中、市八中、河科大附中、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具体名额分配待定,《洛阳晚报》将第一时间公布
  择校生
  ●今年高中招生仍执行“三限政策”,具体为:
  1.限人数,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招生,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比例暂按最高不超过本校招收非择校生计划数的10%安排,待国家相关文件下达后,按国家统一政策执行
  2.限分数,不得突破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学生
  3.限钱数,择校费的上限标准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8万元,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生三年1.2万元,一般高中每生三年0.7万元
  ●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学生收取学费。学生中途转学或退学时,学校要按学期退还相应的择校费。市教育局要求,各高中不得在“三限政策”外,以自费、旁听、借读、非计划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严禁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志愿填报
  ●填报时间:6月8日至6月12日
  ●填报方法:学生可登录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平台自主填报
  ●城市区考生志愿分为3个批次,即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提前批志愿:
  具备省提前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省提前批填报1个志愿,也可不填报;符合市提前批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填报1个市提前批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一批志愿:
  考生可在第一批录取学校中,填报不超过2个统招志愿,并在统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未注明意见的,视为不同意;同时,可在特色班中填报1个志愿,也可不填报
  第二批志愿:
  考生可在第二批录取学校中,填报不超过3个统招志愿,并在统招志愿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未注明意见的,视为不同意
  ●学校和老师不能强迫学生填报志愿。学生填报志愿后,学校负责打印,考生和家长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
  ●考生在填报第一批、第二批志愿时,写在第一个的学校是第一志愿,若考生分数不够,将根据该志愿后“是否同意择校”一栏注明的“是”与“否”决定是否顺延至其后的志愿
  考生在“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意见时,一定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果同意择校,但凭分数上不了该校,又在该校招录的择校生范围内时,就必须缴纳择校费上该校,不得顺延至后面的志愿
  举例来说,考生在同一批次中,按顺序填报了洛一高、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并同意择校。若洛一高录取分数线最高,但该生中招成绩没有达到洛一高的统招分数线,达到了洛一高择校生分数线,则会被洛一高按择校生录取,即使该生中招成绩达到了洛阳理工学院附中的录取分数线,也不会被洛阳理工学院附中录取
  ●报考宏志班、珍珠班、天邻班、春蕾班、少数民族班、女子班等的考生须符合相关报考要求。另外,国际班学费较高,报考时须慎重
  录取
  今年中招录取将在规定范围内,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分批次划线,依次录取
  ●航空实验班:7月12日录取
  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7月13日至7月15日录取
  ●省提前批次录取结束后,我市才开始录取工作。凡被省提前批录取的学生一律不再参加我市的招生录取
  ●第一批、第二批为平行志愿,如达到第一志愿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不考虑第二志愿,依次类推。特色班分数线不低于本校普通班分数线。如达不到第一批录取分数(含择校),则依次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录取。仍未被第二批次录取的,可根据征求志愿,进行补录
  ●8月20日前,录取全部结束
  借读
  ●市教育局规定,将加强借读生管理,无正当理由不准借读,更不准收取借读费;将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控制学生转学,确需转学者要符合有关规定;将加强普通高中国际班的管理,严禁学校以国际班的名义变相招收普通类考生,凡被录入国际班的学生,一律不得转入普通班
  ●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所在地招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区域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线以下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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