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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2日 点击数: 字体:

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中小学教师微课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中小学:

为探索信息化环境下学科教学的的新途径、新模式,提高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满足师生的个性化教学和学习需求,推动我省中小学课堂教育教学方式的转变,促进教师业务素质的提升和专业化发展,经研究,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室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教师微课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微课评选活动,旨在让广大一线教师开发微课、应用微课,推进我省优质微课的共建共享,营造多元、开放、协同与创新的现代化信息化教学环境,让广大师生共享现代教育技术发展的成果促进教与学方式的变革,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与效益

    二、参赛范围

全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和教师进修学校教师。

三、参评要求

1.参赛教师应以教育部颁布的《教师专业标准》和《课程标准》为基本内容依据,自选内容,精心准备,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录制成时长在5—15分钟左右的微视频,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文件命名:所在地市+所在学校+教师姓名+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视频首页命名规定:所在学科+授课年级+主题名称+教师/团队主要参赛教师姓名(不愿署名的作品,可以只具体到学校)。

2.每位参赛教师提交参赛作品数量限为1件。参赛作品需严格把关,避免出现知识性、科学性错误,不得抄袭和下载他人作品,侵害他人版权。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不良信息内容,责任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3.参评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并视为同意省教研室享有传播权,所有参评作品向教师免费开放。

四、评选办法

1.本次活动洛阳市不再组织初评,所有作品一律直接参加省级评选,由省基础教研室将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认真审核评选,按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组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并颁发获奖证书。

五、作品报送

1.参赛者需填写《河南省微课评选作品登记表》随作品光盘上报。各单位报送时请按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四个组别分别予以统计汇总。

2.各县(市)区教研室于2015年8月19日-20日将参评光盘及《河南省微课大赛作品汇总表》的纸质稿报送至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326室,每份作品同时交60元参评费,并同时将Excel格式的汇总表发送至lyxiaqq2003@163.com。

3.本通知附件请登陆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网站并下载查看。

附件1:河南省微课大赛作品登记表

附件2:河南省微课大赛作品汇总表

附件3 :微课资源设计与制作指南(参考)

附件4:评审参考标准

4.联系人:夏清强  联系电话:63913070

 

 

洛阳市教育局中小学教研室

2015年6月12日

 

 

所需附件下载:作品登记评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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