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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2014年度教育工作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02日 点击数: 字体:

 

洛阳市2014年度教育工作意见

 

为深入推进我市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全面加快我市教育现代化步伐,现对我市2014年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促进教育公平,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1.大力推进我市教育改革。进一步深化课程和课堂教学改革;积极探索学区制和管、办、评分离制度;积极稳妥推进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

 2.完成2014年民生实事目标。城市区新建初中3所,改扩建中小学校18所;新建幼儿园43所;引进名牌学校不少于6所;创建10个市级示范性职教特色专业;完成1万人次的职业技能短期培训。

 3.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进一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市区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杜绝大班额;县城起始年级杜绝超大班额,大班额较上年减少50%;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比例不低于50%。

 4.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学前一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7%,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达到82%;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达到99.8%;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5%,高考上线率增幅高于全省同步增长水平。

 5.扎实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和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创建工作。努力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均衡目标;西工区、洛龙区、涧西区和栾川县要确保本年度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的验收和认定,其他县区要确保完成本年度创建工作阶段性目标。

 6.加快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确保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市直公办职业学校整合,继续保持职业技能大赛全省领先水平。

 7.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加大招校引资、招校引“智”工作力度,着力建设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民办学校和教育机构。

 8. 强力推进“美丽园丁教育基金”洛阳教育培训项目。力争打造20个名师工作室、20个专家型校长、20所中原名校;为国贫县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1150名,骨干校长120名;培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音体美紧缺教师540名;组织教育教学专家、优秀学科教师为农村送课讲座140场,培训教师3万人次。

 9.切实加强学校体育、艺术工作。认真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规定,提高学生审美素养,努力实现“四个一”(即:一所学校有一个体育或艺术特色、一项品牌项目;一名学生至少掌握一项能伴随终身的体育锻炼技能和一项艺术特长)目标。

 10. 努力完成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目标。班班通建设覆盖率达到100%;全市中小学网络覆盖率不低于80%;乡镇及以下学校建有计算机教室,实现上课一人一机;城市(县城)和有条件的农村学校教师每人配备一台计算机;对中小学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全员培训。

 三、工作要点及措施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教育发展方向。

 1.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要把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体部署作为一项长期纲领来学习,贯穿到教育工作全过程。把广大干部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三中全会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坚定教育发展方向,突出工作重心,狠抓工作落实,为我市建设名副其实的中原经济区副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2.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细化、实化、具体化;创造有效形式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教育,全面开展“节粮、节水、节电”活动,营造劳动光荣、节约光荣的浓厚校园文化氛围;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突出诚信教育。强化实践育人环节,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的德育机制。

 3.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在局机关、二级机构及市直学校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是局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发挥好机关领导干部的带头和表率作用,落实好教育系统教育实践活动整改任务,要明确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认真查摆、集中解决在“四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宗旨意识,树立群众观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使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要把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转化为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优良作风和实际举措。

(二)着力提高教育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 大力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巩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科学规划,认真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落实好城市居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政策,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力争在2014年年末实现全市范围内每个乡镇建有一所普惠性幼儿园的目标;深入开展幼儿园星级管理创建工作,加强《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学习推广和实践应用,根治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持续加强幼儿教师培养工作,解决洛阳幼儿师范学校搬迁新址问题,为其升格为高等专科学校创造必要条件。

 2. 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图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进程,重点促进县域内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切实落实城乡教师统一编制政策,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做好创建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县(区)工作,新安县和吉利区要对创建验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整改,涧西区要对2013年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深入整改存在问题,栾川县、洛龙区、西工区要对照创建验收的指标体系,做好自查自评并切实整改存在问题,其他县(市、区)要按照创建工作计划安排,完成年内的创建目标任务;实施教育品牌战略,进一步发挥北大附中洛阳分校、北京二实小洛阳分校、上海复旦中学合作办学项目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引领作用,深化“名校+新校”、“名校+弱校”、“名校带弱校”、“名校托管”等校际融合发展和引进名校的方式,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切实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支持农村和深山区教育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特别是深山区中小学教育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教育的投入扶持力度,加速推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3. 全面提升高中教育水平。认真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实施意见》,多渠道筹集高中阶段教育发展资金,全面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提升工程,推动全市高中教育内涵发展,2014年基本达到普及高中教育的目标;积极做好与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对接工作,深刻领会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政策,强化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管理;制定优秀生培养计划,狠抓优秀生培养工作,在保持高考本科上线率全面高于全省同步增长率态势的同时,争取让更多学生升入名校学习。

 4. 建立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按照省市职业教育攻坚战的安排部署,围绕服务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健全完善“市县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县区职教中心建设,鼓励和引导行业、企业等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并参与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加快推进职业教育资源整合,以重点专业和学科整合为主导,推进市直职业学校的整合,深化职业教育特色化发展;坚持以服务就业为导向,优化产学研融合发展的路子,注重引导职业学校开设战略新兴产业相关专业,进一步发挥职业教育品牌效益,引导信息服务、动漫、文化创意、旅游服务和光伏发电等新兴专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与产业有效对接,持续提升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社会的能力;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联盟和信息产业培训联盟搭建的政府、企业、职业学校及培训机构交流平台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的校企合作模式,推动职业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加强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把中职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工作和学校办学水平评估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督导检查。

 5. 提升民办教育发展水平。进一步加大教育事业的开放程度,引进资金、引进名牌、引进品牌、引进理念,着力在引“质”上下功夫,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加强民办学校资金监管,培“优”育“精”,提升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成立洛阳市民办教育协会,建立民办学校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和自我约束的机制,促进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民办学校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切实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

 6. 大力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大力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全面推进全纳教育,确保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到合适的教育;加大特殊教育投入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健全和完善特教体系,保障盲、聋、哑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的健康成长;从2014年起,在义务教育阶段将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单列,年生均经费要达到国家标准。支持普通学校残疾学生和孤独症儿童随班就读,在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同时,要向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延伸,有条件的地方可将孤独症儿童集中办班授课,保障他们受教育的权益;加大特殊教育教师培训力度,实施特殊教育骨干教师培训计划,建立特殊教育教师专业成长机制。

 7. 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做到“应入尽入”;学校要关注和关心留守儿童,积极构建关爱、帮扶、安全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落实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个学生都不因贫困而失学。

(三)全面创新教育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1. 完善科学评价机制。深化星级创建和管理工作,继续实行普通高中专项视导制度,全面深入推进高中、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阶段学校星级评估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坚持知行统一原则,完善“青少年志愿服务制度”,明确学生在学期间参加志愿服务的要求,以记实方式纳入学校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

 2. 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严格控制学生的课业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要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发挥督学责任区职能,强化对减负工作的专项督导;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环节创新,给学生留下更多了解社会、深入思考、动手实践和健身娱乐的时间;利用好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等载体,加强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课外活动。

 3.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积极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创建活动,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使学生学会学习和生活,正确认识自我,提高自主自助和自我教育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减少和避免各种不利因素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影响;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使青少年学生成长为身心健康、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对有心理困扰或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科学有效的心理辅导,及时给予必要的危机干预,提高其心理健康水平。

 4. 切实改进体育美育工作。健全学校体育工作机制,加强政府督导,切实保障学生体育课和体育锻炼时间,把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作为学校日常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因地制宜地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审美和人文素养,加大艺术教育的投入,保障艺术教育课程,创新艺术教育形式,组建洛阳市中小学生管弦乐团,开展中小学艺术教育活动展演和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及国学经典进课堂活动;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推进中小学书法教育,提升师生汉字书写能力和学校书法教育水平;要把体育、艺术特色建设和星级评估有机结合起来,以实现“四个一”为载体,引领学校走个性化、特色化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力争做到一年一批示范校,三年全部有特色,有效提升我市教育品牌和整体实力。

(四)着力改革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

 1. 建立现代学校治理体系。以简政放权和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明确各级政府对教育的管理职责,进一步巩固完善“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县级政府对本地义务教育统筹管理的责任;加快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提高学校办学自主权,建立第三方教育评价机制,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教育中介组织的准入、资助、监管和行业自律制度,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专业学会、基金会等各类中介机构及社会组织在教育公共治理中的作用,形成政府宏观管理,学校自主办学,社会广泛参与,职能边界清晰,多元主体共治的教育工作格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县(市、区)作为教育改革的试点地区,积极探索学区制和管、办、评分离制度,稳妥推进校长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区域内教育改革的目标和措施,明确改革重点任务,积极推进,促进区域内教育的提升和发展。

 2. 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大力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学校标准化程度与招生办学规模相一致的良性格局;要按照标准为农村学校配齐图书、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音体美等器材和场地;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初中校舍改造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周转宿舍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进一步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学、食宿和安全条件,为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做好基础建设工作。

 3. 大力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深刻认识教育信息化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支撑与引领作用,全面推进“三通两平台五课堂(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农村教学点视频点播课堂、城乡同步录播课堂、信息技术整合课堂、名师网络展示课堂、名校开放共享课堂)”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完善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政策环境和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和普及基础设施,不断优化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有效机制,丰富和充实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和集成教育管理信息化体系,学校要设立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应用工作,要按照组织程序选拔任命专职信息中心主任,信息中心与其他校内机构一样,要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与校内各部门相互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信息中心主任要按照学校中层干部同等对待;持续加大在信息化软硬件投资、机构与队伍建设、数字化管理、无纸化办公、资源建设、教学应用、网络教研、考评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力度,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助推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提升教育现代化水平。

(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我市教育发展综合实力。

 1. 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引领教师队伍发展,按照德才兼备、师德为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坚决查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师德主题教育活动和师德师风先进校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

 2.  强力推进“美丽园丁教育基金”洛阳教育培训项目。要按照“抓两头,促整体”总体工作思路,抓好名师、名校长的培训和中原名校的打造,使其成为洛阳教育发展的旗帜,辐射、引领教师发展和学校建设;抓好农村教师特别是国贫县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夯实基础,做好保底。借助教育的两头发展,实现带动我市基础教育质量总体提升的目标。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和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建立有效机制,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3. 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高工程。不断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吸引更多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农硕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农村中小学教师;积极开展“送教下乡”和名师名家进洛阳活动;建立城镇与农村教师定期换岗任教的机制,开展农村骨干教师培训,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素质。

 4. 加强教研人员队伍建设。用国际化和现代化的教育理念和标准,提升教学科研水平,充分发挥教研队伍在教育决策、教学改革、评估评价、质量提升等方面的作用,更好地为教育中心工作服务,夯实洛阳教育发展的坚实基础;大力充实城市区教研力量,各城市区要逐步配齐初中阶段教育教研员队伍,加强市县两级教研互补与合作,适应教育教学的需求;高中教研员要注重自身素质的提升,加强对普通高校招生政策的研究,加强对新教材的学习和把握,更好地为教育教学服务。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切实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1 强化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局机关特别是班子成员要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认真学习、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在招生、招教、招标和用人等方面要带头遵规守纪,清正廉洁;积极组织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治理力度,树立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形象。

 2.  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强化党务、政务和校务公开工作,及时发布有关教育政策、规定等信息,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创新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强化对信息公开的监督;认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完成市下达的行政执法责任目标任务;做好信访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信访接待日制度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不批准报告制,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做好行政服务大厅工作,提升办事水平,提高办事效率;抓好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整治,准确掌握网络舆情和群众诉求事项,及时回复处理有关问题;巩固普通高中招生改革成果,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严格杜绝以各种名目、形式的乱办班现象,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公开收费项目、标准,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和教育收费管理制度。

 3. 强化教育督导职能。贯彻落实《教育督导条例》,协助做好市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组建和市政府督学的选聘任命工作,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和专兼职相结合的教育督导队伍,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指导与复核验收相关工作及全市督学责任区推进工作;继续办好《教育督导月报》,强化对政府和学校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及政策情况的督导检查,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项目立项、专项拨款、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4. 切实维护洛阳教育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加强与网络和平面媒体的合作,积极传播洛阳教育系统正能量;善于依靠社会力量来营造教育的良好发展环境,维护全市教育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模范典型人物的宣传力度,使尊师重教的传统美德在我市蔚然成风,为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七)大力推进依法治校,积极创造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环境。

 1. 健全学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的制度体系。强化依法办学,提高学校管理的法制化水平。要依据法律和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制定并完善教学、科研、学生、人事、资产与财务、后勤、安全、对外合作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中小学校要健全校长负责制,建立有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完善民主决策程序;职业学校要建立有行业企业人员参加的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形成校企合作决策机制;民办学校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要健全学校董事会或者理事会的议事规则,依法按期开会履行法定职责;要落实《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

 2. 坚持和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暂行办法》,建立教育重大突发事件专项督导制度;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上报机制、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切实规范学校安全教育与管理行为,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市直学校要完成学校“技防”工程与市“天网”工程的联网工作,要注重借助信息化手段强化学校安全工作管理,要强化与安保公司的合作,配足配齐安保工作人员,加强安保工作干部队伍培训和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切实提高学校安全工作实效。

 3. 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继续推进平安校园建设,积极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从严管理女生宿舍,对所有女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开展人民调解员进校园活动,及时化解各种矛盾;针对不同时节和形势,坚持贴近学校和学生实际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校性防灾应急演练;开展经常性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落实好学生活动的安全保障;切实做好消防、防汛工作,组织好对学校卫生防疫、食品安全、校舍安全及校车管理等专项督导工作,加强学生防病、防食物中毒、交通、防溺水等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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